宋,杭州资深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赶去办事怎么办
必须要把交通事情处理完毕才可以,也可以双方和解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事实清楚、明确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车辆、尸体,收集证据;因检验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事故车辆。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四十六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肇事车辆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抢救费用;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权向交通事故人追偿。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投保金额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人身伤亡损失超过投保金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民事;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民事。
车祸伤亡是否要坐牢
车祸伤亡需要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知道了吧。对于造成人员死亡的就属于刑事案件需要依法进行量刑,这样才能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法律也会有一定的交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