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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不畅,业主室内受损的责任谁担?

添加时间:2014年3月25日   来源: 杭州资深律师     http://hzzsls.maxlaw.cn/
 
 
 
  问:甲小区某号602室由华某承租,502室由王某承租。因某物业公司未在该号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口处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网,鸟钻进管道内筑巢,致使管道堵塞。华某在装潢602室房屋时,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602室阳台处的排水口封死。一天,因遭遇大雨,落水管道堵塞,雨水从楼顶落水管道接口处流进602室阳台,因该阳台排水口已封死,积水无法排出,沿602室周围墙角渗入502室,致使王某装潢的地板等物受损。王某要求赔偿,但因华某与物业管理公司相互推诿,王某遂诉讼至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王某的损失由谁承担?
  答:法院经审理判定:1.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未按规范要求对房屋楼顶平台落水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疏通,致使雨水受堵后溢进华某和王某承租的房屋内,造成王某财产损失,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2.华某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将其承租房屋阳台处排水管道口封死,使阳台的积水无法从排水管及时排出,加重了王某的财产损害,华某对王某的财产损害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摘自《居住物业管理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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